环境科学与工程中心实验室安全规则
  发布时间:2018-02-25   动态浏览次数:23

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及学生实习的重要场所,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树立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思想,切实重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。

     1.实验室必须按照“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事故”要求,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和各种安全制度,落实安全措施,加强安全管理。

     2.实验室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。实验中心主任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,指导和督促安全工作的落实。每个实验室实行专人负责,经常进行例行性安全检查,每学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。重要场所落实专人管理。

     3.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。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仪器操作,大功率教学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专线供电,严禁与照明电共用,以防超负荷用电着火。保证实验室内所有电源插座要安装牢固,插头接触良好。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乱拉临时电线。

     4.必须按章操作。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,各实验室负责人应提醒教师和同学注意防范。操作仪器设备时,不得戏闹、闲谈。禁止把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。

     5.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、易爆、剧毒药品以及生活用品,严禁议烟火。各类人员发现火险隐患要主动处置和报告,发生火灾及时扑救、及时报警(电话:119)。

     6.实验完毕后负责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,整理好设备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,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切断所有电源,关好门窗。

     7.节假日前,实验室所有人员会同实验室中心主任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,对假期不做实验的房间要关好门窗并封门,做好记录。对需要做实验的房间,实验者要提前申请,并报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备案,实验期间的一切安全由实验者负责。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,应及时处理和报告。